中华人民共和国 暨南大学华文教育本科专业2022年招生简章
发布者: 发布时间:2022-04-19 阅读: 1549
一、暨南大学简介
暨南大学是中国国务院侨务办公室、教育部、广东省人民政府共建的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直属国务院侨务办公室管理。学校的前身是1906年清政府创立于南京的暨南学堂。2018年10月24日,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莅临暨南大学视察并发表重要讲话,希望暨南大学坚持办学特色,把学校办得更好,为海外侨胞回祖国学习、传承中华文化创造更好条件。
作为中国历史最悠久的大学之一,暨南大学在中国高等教育史上有着重要地位:第一所由国家创办的华侨高等学府,校名一直沿用的百年名校之一,全国首批试行学分制的高校,最早在综合性大学里开办医学院的大学,最早设立华侨华人问题研究机构的大学,最早创设商科的大学……
学校在广州、深圳、珠海三地设有五个校区,校本部在广州市石牌。学校学科齐全,文理工医兼备,有37个学院,并设有研究生院和本科生院。学校的工程学、化学、临床医学、药理学与毒理学、材料科学、生物学与生物化学、农业科学、环境科学/生态学、植物学与动物学、分子生物学与遗传学、社会科学总论、神经科学与行为学、计算机科学等13个学科进入ESI世界排名前1%。在教育部第四轮学科评估中,学校30个一级学科上榜,数量位列广东省高校第三,其中新闻传播学获评A-,应用经济学、中国语言文学、生物学、工商管理获评B+。Quacquarelli Symonds全球教育集团(简称QS)发布2021年亚洲大学排名,我校位列亚洲第138位,中国境内第34位。
学校目前有全日制学生46036人,其中本科生29597人,研究生16439人。在校港澳台侨学生11210人,外国留学生2414人,来自100个不同国家和地区。
学校积极开展国际交流合作,国际化特色突出,已同世界五大洲62个国家和港澳台地区的417家高等院校和文化、科研机构签订了696份学术交流合作协定。学校是中国政府奖学金来华留学招生院校,在全球77个国家设立127个境外报名点,设有全英语授课的国际学院。2021年获日本文部科学省认定的暨南大学日本学院在东京正式开学。
素有“华侨最高学府”之称的暨南大学,建校至今,共培养了来自世界五大洲170多个国家和港澳台地区的各类人才40余万人。“有海水的地方,就有暨南人”,暨南大学已成为香港、澳门、台湾和华侨华人学生赴中国内地升学的首选。
暨南大学华文学院系于1993年经国家教育部、国务院侨办批准,由广州华侨学生补习学校(1953年成立)并入暨南大学,与暨南大学对外汉语教学系(1985年成立)及预科部(1925年成立)合并组建而成。华文学院长期致力于华文教育和汉语国际教育,是暨南大学“面向海外,面向港澳台”开展华文教育、汉语国际教育及预科教育的专门学院,肩负着百年侨校为海外华侨华人和港澳台地区培养人才的历史使命,是学校大力实施“侨校+名校”发展战略中的一张特色名片。建院以来,已有10万余名海内外青少年学生、华文教师和国际友人学习、研修。
华文学院先后被国家教育部确定为“国家对外汉语教学基地”(2004)、“支持周边国家汉语教学重点院校”(2000);被中国孔子学院总部/国家汉办确定为“孔子学院外派汉语师资岗前培训院校”(2018);被国务院侨务办公室确定为“华文教育基地”(2003);与教育部语言文字信息管理司共建“海外华语研究中心”(2005);现为中国汉语水平考试(HSK)初、中、高级考点,商务汉语考试(BCT)考点,中国语检定考试考点(面向日本考生);是中国普通高校对外联合招生考试点和暨南大学、华侨大学两校联合对外招生主考点。近年来,结合暨南大学“高水平大学”和“双一流”建设的具体目标,华文学院将未来发展定位为“建设国际上有一定影响力的语言文化学院”。
暨南大学华文学院拥有雄厚的师资及科研力量,学院现有专职教师116人,其中教授17人、副教授43人、讲师59人;具有博士学位者68人;博士生导师10人、硕士生导师45人;获得省部级以上荣誉称号者1人。
暨南大学华文学院办学层次多样,类型丰富,在新加坡、英国、意大利、日本、印尼、泰国、菲律宾、美国、德国等国设立了二十多个教学点,招收兼读制研究生及华文教育、对外汉语、汉语言本科生,为海内外学子提供多层次、多形式的课程选择。在学历教育方面,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海外华语及华文教学面向海内外招收全日制、非全日制博士、硕士研究生;汉语国际教育面向海内外招收全日制、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汉语国际教育、汉语言本科专业主要招收中国境内的高中毕业生;华文教育、汉语言文化、商贸汉语及旅游汉语等本科专业及方向招收高中以上学历留学生。在非学历教育方面,开设有汉语初、中、高级班、汉语速成班、商贸汉语班、粤语班、师资培训班、HSK考级班、短期汉语班及各种类型的夏(冬)令营。学院还开设预科班,面向中五以上学历的海外学生开展教学,大部分学生完成预科学习后可直升暨南大学本科就读。
华文学院坐落在中国南方的国际大都市广州,毗邻港澳,交通便利。学院依山而建,环境幽雅,各种教学、生活设施齐备,是广大中国学生和华裔青年、外国留学生学习汉语和中国文化的好去处。学院拥有应用语言学实验室、多媒体教材制作室、语音实验室、图书馆等一批先进的教学设施;足球场、篮球场、羽毛球场、网球场、乒乓球室、健身房等健身场所;学生公寓、国际餐厅设施齐全、生活便利、安全卫生;多媒体教学办公校园网可随时与世界各地进行联系沟通。
二、华文教育专业介绍
(一)教学内容及培养目标
华文教育专业以中国语言、文学文化、教育学为基本教学内容,旨在培养能够全面系统掌握汉语专业知识和技能,了解中国历史文化,掌握华文教育教学规律和方法,能够从事华文教育工作,具有一定研究能力的华文教学、管理人才。
(二)培养模式及专业特色
2022年华文教育专业新生将采取“1+3”培养模式,即第一学年在北京华文学院(北京)学习,第二、三、四学年在暨南大学华文学院(广州)学习。
本专业专门面向海外培养华文教育师资和教育教学管理人员,要求学生掌握教育学特别是海外华文教育的基本原理和方法,系统掌握汉语和中华文化的基本知识,掌握海外华侨华人教育规律,具备以汉语为教学语言、针对海外华侨华人开展华文教育的良好能力。
(三)学制、毕业及学位授予
学制四年,实行学分制。学生修完培养方案中规定的学分,具有良好的汉语口语、书面语表达能力以及跨文化交际能力,毕业时汉语能力应达到“国际汉语能力标准”五级水平,德、体合格,准予毕业。符合学位条件规定者,授予教育学学士学位。
三、海外华文教育专业学生奖学金简介
(一)设立背景及申请对象
海外华文教育专业学生奖学金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侨务办公室于2005年设立,面向海外,资助有志于从事华文教育、年龄在35周岁以下的华侨华人就读暨南大学华文教育本科专业。
(二)申请方法
申请人通过中国驻外使领馆或使领馆委托的学校或机构申请。申请人须与当地华侨华人社团或学校签订协议书,保证毕业后回所在国从事华文教育工作至少5年以上。
(三)奖学金内容
奖学金包括四年学费、住宿费和一定数额的生活费。
四、报名条件
凡有志于从事华文教育工作、具有海外高中(含)以上学历或同等程度学历,年龄不超过35周岁,品行端正,无犯罪记录,身体健康的华侨华人均可报读。原则上报名者的汉语水平应达到或相当于HSK3级水平及以上。对于汉语水平达不到HSK3级水平者,经学校审核择优录取,编入特别班进行语言强化学习,入学一年后未能达到HSK3级水平者,取消其之后3年的奖学金资格。
1.学生本人及其父母一方均须取得住在国长期或者永久居留权,并已在住在国连续居留2年,两年内累计居留不少于18个月,其中学生本人须在报名前2年内在住在国实际累计居留不少于18个月。
2.若学生本人或其父母一方未取得住在国长期或永久居留权,但已取得住在国连续5年以上(含5年)合法居留资格、5年内在住在国累计居留不少于30个月,且学生本人在报名前5年内在住在国实际累计居留不少于30个月的,也可参加报名。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中国公民出国留学(包括公派和自费)在外学习期间,或因公务出国(包括外派劳务人员)在外工作期间,均不视为华侨。
注:1.如学生及家长已取得住在国长期或者永久居留权,则不适用“在报名前5年内在住在国实际累计居留不少于30个月”的条款。
2.学生所持证件须在有效期之内,有效期应与学习期限相适应。如发现证照有疑义,将提交公安部门或相关签发部门进行认定,对涉嫌造假者,将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3.我校不接受持菲律宾特别退休居住签证和马来西亚第二家园计划的申请材料。
4.以上招生条件若与教育部及学校的最新政策不符,以教育部及学校的最新政策为准。
五、入学方式
可直接报名申请,经审核后,择优录取。
六、报名途径
海外华文教育专业学生奖学金申请人请与中国驻所在国使领馆或其委托的学校或机构联系。
七、报名材料
1.《暨南大学、华侨大学招收港澳台、华侨、华人及其它外籍学生报名表》(附本人签名)(https://lxlz.jnu.edu.cn/)。
2.学生本人及其具有华侨身份父母一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含照片页、签证页及出入境记录章)。
3.学生本人及其具有华侨身份父母一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有则提供,含正、反面)。
4.学生本人及其具有华侨身份父母一方的外国长期或永久居留证(有则提供,含正、反面),及由我国驻外使(领)馆开具的本人及其具有华侨身份父母一方获外国长期或永久居留权的认证书(中文版,须注明已在住在国连续居留时间及两年内实际累计居留时间),或已取得住在国合法居留资格认证书(中文版,须注明本人及其具有华侨身份父母一方已取得住在国合法居留资格的连续时间及五年以内实际累计居留时间);若定居在尚未与我国建交国家,须出示同我国和其定居国均有外交关系的第三国驻该国使(领)馆办理的居留权认证,和我国驻第三国的使(领)馆开具的认证书(中文版,须注明取得居留权的时间)。
5.与其具有华侨身份父母一方法律关系的证明文书(例如:出生证、户口本等,若为亲子关系公证书,需是2021年4月1日后出具的文件为有效;如学生父母均已离世,需出具学生父母华侨身份证明、死亡证明等相关法律材料)。
6.居留权认证
7.由出入境管理部门出具的考生本人及其具有华侨身份父母一方的《出入境记录查询结果》(含出入境时间、停留地点、停留时间)。
祖国内地、香港、澳门和台湾居民在移民并获得外国国籍的学生,作为国际学生,必须持有有效的外国护照或国籍证明文件4年(含)以上,且最近4年(截至2022年4月30日前)之内有外国实际居住2年以上的记录(一年中实际在外国居住满9个月可按一年计算,以入境和出境签章为准)。
8.高中毕业证书(明)及毕业中学开具的高中各学年学习成绩单。注:若为非中文版本,需翻译成中文,并经我驻外使(领)馆公证或认证。
9.汉语水平考试(HSK)证书及成绩单复印件或汉语学习相关证书及成绩单复印件。报到时查验原件。
10.个人陈述(自我介绍、过往学习经历及来华学习计划)。
11.推荐信2封,可经我校海外招生处或当地侨团侨社、侨界知名人士、毕业高中学校的推荐。
12.奖学金申请人必须提供“中国国务院侨务办公室华文教育专业全日制本科奖学金学生毕业回国服务协议书”(见附表)复印件。报到时查验原件。
13.体格检查表。
14.未满十八岁的学生需要提供出生证明。
15.学校要求的其他材料。
【注】上述材料扫描件应真实有效,清晰可辨。若因资料缺失、造假等造成审核不通过的情况,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后果。请考生自行保留材料原件,入学时提交以上材料原件进行核验。
八、报名截止时间
奖学金生:2022年6月30日截止报名。
九、学习签证的办理
学生凭入学通知书到中国驻所在国的大使馆或领事馆办理来华学生签证(具体签证材料以当地使领馆要求为准)。进入中国30天内,所有学生必须将学习签证“X”转换成居留许可,办证费用自理。来自其他大学的转校生,到校后凭原就读学校转学证明、考勤证明、成绩单及有效的居留许可,申请居留许可延期。
十、费用
(一)获得海外华文教育专业奖学金的学生免报名费、学费、住宿费,每年享受一定数额的生活费补贴,按月领取。住宿由学校统一安排。
(二)教材费、膳食费、医疗保险费、体检费、签证费等自理。
十一、联系方式
中国暨南大学华文学院招生与社会合作办公室
通讯地址:中国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广园东路377号
邮政编码:510610
联系人:彭老师
电 话:0086-20-87205925
邮 箱: zsb@hwy.jnu.edu.cn
注:上述内容如有调整,将在暨南大学华文学院官网和微信公众号公布。
附表
中国国务院侨务办公室华文教育专业全日制
本科奖学金学生毕业回国服务协议书 (Commitment )
姓名 Name | 中文 In Chinese (以下称甲方) | 英文 In English |
出生日期 Date of Birth | 性别 男 □ 女 □ Sex Male Female | |
国籍/地区 Nationality/Area | 护照号码 Passport Number | |
电话号码/手机号码: Telephone Number/Mobile Number | ||
推荐机构: Recommendation Institution (以下称乙方) | ||
中国国务院侨办华文教育专业全日制本科奖学金学生毕业回国服务协议书 (Commitment to Teaching Service after Graduation ) 1.甲方4年在读期间,按相关奖学金管理办法享受侨务事务局全额奖学金资助,含学费、住宿费及生活补贴。 2.甲方在中国必须遵守中国法律和学校规章制度,珍惜本次学习机会,努力学习,注意交通安全和身体 健康。如有违法、违规等个人原因引起的中途退学,后果由甲方自负。 3.甲方同意并接受乙方推荐到中国暨南大学(或华侨大学)攻读四年华文教育专业本科,修满学分毕业 后即返回乙方华校服务至少五年。若甲方不按约定履行,须赔偿侨务事务局其留学期间所有费用。 4.本协议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1. During the four-year study, the student will be granted a full scholarship administered by State Bureau of Overseas Chinese Affairs. The scholarship covers the tuition fee, accommodation and living allowance. 2. In China, the student is disciplined by the Chinese law and the school regulations. He or she is supposed to value the opportunity, study hard, be wary of the traffic, take care of his/her health. The student would be held responsible if he/or she were subject to expulsion from school for any illegal action or violation. 3. The student is agreed to pursue a four-year study in Jinan University or Huaqiao University as recommended, majoring in Overseas Chinese Education, and promises to return after completion of all required courses and serve at least five years for the recommendation institution. The student who fails to fulfill the commitment would be liable for the repayments to State Bureau of Overseas Chinese Affairs. 4. This statement takes effect upon signature. | ||
推荐机构意见: (signature by the recommendation institution) 签字时间(date): 学生(签字): 监护家长(签字): (signature by the student) (signature by the guardian) 签字时间(date): 签字时间(date): | ||
驻外使领馆意见: 侨务事务局意见: (signature by the embassy) (signature by State Bureau of Overseas Chinese Affairs) 签字时间(date): 签字时间(date): |
本协议一式三份,分别由推荐机构、就读院校及学生本人各持一份。(The recommendation institution, the university and the student will keep a copy of this statement respectivel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