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暨南大学华文教育本科专业2016年招生简章
发布者: 发布时间:2016-05-13 阅读: 1966
一、暨南大学简介
暨南大学创办于1906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侨务办公室、教育部领导下的一所综合性大学,是国家“211工程”重点大学,素有“华侨最高学府”之称。暨南大学贯彻“面向海外、面向港澳台”的办学方针,2015年,各类注册学生49432人,其中华侨、港澳台和外国学生12219人。
华文学院是暨南大学面向海外和港澳台地区开展华文教育、汉语国际教育以及预科教育的专门学院,1993年6月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侨务办公室、教育部批准成立,由广州华侨学生补习学校(1953年成立)和原暨南大学对外汉语教学系(1985年成立)、预科部(1925年成立)组建而成。建院以来,共有10万余名海内外青少年学生、华文教师和国际友人来我院学习、研修。2015年培养了来自105个国家和地区的7000余名学生(含远程教育学历生),其中外籍留学生5575人,享受中国政府全额奖学金的外籍留学生达724人。
华文学院现为“国家对外汉语教学基地”、“华文教育基地”、“支持周边国家汉语教学重点院校”,是中国汉语水平考试(HSK)考点,商务汉语考试(BCT)考点,中国语检定考试考点(面向日本考生)。学院开设的“华文教育”专业获评为广东省特色专业和重点建设专业,“汉语国际教育”本科专业被评为广东省名牌专业。
学院拥有雄厚的师资及科研力量,现有专职教师120人,其中博士研究生导师8名,硕士研究生导师43名,正、副教授53人,讲师64人。
暨南大学华文教育研究院成立于2012年4月28日,是全国高校中首家专业的华文教育研究院,依托暨南大学华文学院强大的学科优势和教学科研力量,承担国家华文教育重大科研攻关项目,致力于华文教育领域学术研究、产品研发和社会服务,为国家相关政策制定、全球华文教育发展提供智力支持和咨询服务。下设华文水平测试中心、华文教材研发中心、华文教师资格认证中心、海外华语研究中心、华文教育服务平台、《华文教学与研究》编辑部等。
华文学院办学层次多样,类型丰富,在美国、德国、英国、新加坡、印度尼西亚、泰国、菲律宾等国家设立了教学点,为海内外学子提供多层次、多形式的课程选择。在学历教育方面,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海外华语及华文教学面向海内外招收全日制、兼读制博士、硕士研究生,汉语国际教育面向海内外招收全日制、兼读制专业硕士研究生;汉语国际教育、汉语言本科专业主要招收中国境内的高中毕业生;华文教育、汉语言文化、汉语言商贸及汉语言旅游本科专业及方向招收高中毕业以上学历留学生。在非学历教育方面,开设有汉语初、中、高级班、汉语速成班、商贸汉语班、粤语班、师资培训班、HSK考级班、短期汉语班及各种类型的夏(冬)令营。学院还开设预科班,面向中五结业以上学历的海外学生开展教学,大部分学生完成预科学习后可直升暨南大学本科就读。
学院注重对学生语言能力的培养,每学期均安排“语言实践周”,组织留学生参加文化考察活动,举办语言技能、才艺、球类等多种竞赛以及国际美食节、文化节等。
华文学院占地147,129平方米,坐落在中国南方的国际大都市广州,毗邻港澳,交通便利,物质和文化生活丰富。学院依山而建,环境幽雅,现代教学、生活、体育设施俱全,校园内既充溢着浓厚的中国文化气氛,也富有鲜明的国际化、多元化特色,为海内外学生的学习和生活提供了良好的自然和人文环境。
二、海外华文教育专业学生奖学金简介
(一)设立背景及申请对象
海外华文教育专业学生奖学金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侨务办公室于2005年设立,面向海外,资助有志于从事华文教育、年龄在35周岁以下的华侨华人到我校攻读华文教育本科专业。
(二)申请方法
申请人通过中国驻所在国使领馆或使领馆委托的单位申请。申请人须与当地华侨华人社团或学校签订协议书,保证毕业后回所在国从事华文教育工作至少5年以上。
(三)奖学金内容
奖学金包括四年学费及住宿费、每年5000元人民币生活费。
三、专业介绍
(一)培养目标
1)华文教育方向
华文教育方向以中国语言、文学文化、教育学为基本教学内容,旨在培养能够全面系统掌握汉语专业知识和技能,了解中国历史文化,掌握华文教育教学规律和方法,能够从事华文教育工作,具有一定研究能力的华文教学、管理人才。
2)华文教育(学前儿童语言教育方向)
学前儿童教育方向培养掌握学前教育基本理论和专业技能,具有以汉语为教学语言开展学前教育的能力,能从事幼儿园华文教学、幼儿园课程开发和管理、汉语应用等方面工作的应用型人才。
(二)“1+3”培养模式及专业特色
2016年,华文教育专业全部新生按照“1+3”模式培养,即第一学年在北京华文学院(北京)学习,其余三学年在我校华文学院(广州)学习。
本专业专门面向海外培养华文教育师资和教育教学管理人员,要求学生掌握教育学特别是海外华文教育的基本原理和方法,系统掌握汉语和中华文化的基本知识,掌握海外华侨华人教育规律,具备以汉语为教学语言、针对海外华侨华人开展华文教育的良好能力。
(三)学制、毕业及学位授予
学制四年,实行学分制。学生修完培养方案中规定的学分,获得汉语水平考试(HSK)中等A级(HSK5级210分)以上(含A级)证书,德、体合格,准予毕业。符合学位条件规定者,授予教育学学士学位。
四、招生对象及入学条件
(一)凡有志于从事华文教育工作、具有海外高中毕业以上(含高中毕业)学历或同等程度学历,年龄不超过35周岁,品行端正,无犯罪记录,身体健康的海外华侨及外籍学生均可报读。
(二)海外华侨学生须取得外国长期或永久居留权,且最近4年(截止报名时间结束止)之内有在国外居住2年以上的记录(一年中实际在国外居住满9个月可按一年计算,出国留学和因公出国工作不能视为定居)。
(三)报读学前儿童教育方向,还需达到以下条件:
1) 要求有志于从事幼儿华文教学工作的同学。
2)具有一定的音乐素养,有声乐、舞蹈、器乐等方面的特长。
3)具有一定的汉语基础,HSK4级及以上。
五、入学方式
可直接申请,经审核后,择优录取。
六、报名办法
(一)海外华文教育专业学生奖学金申请人请与中国驻所在国大使馆联系。我校已委托中国驻所在国大使馆代为受理报名及奖学金学生推荐工作。
(二)自费生可由推荐单位、推荐人或本人申请报名,通过面交、邮寄、传真或电子邮件等形式向暨南大学华文学院招生考试办公室提交报名材料。
七、报名材料
(二)两张小二寸(尺寸为:35mm*50mm)的半身近期彩色免冠相片。
(三)护照或其它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报到时查验原件。海外华侨学生必须持有中国护照和外国长期或永久居留证,并缴交我驻外使领馆出具的取得外国长期或永久居留权以及在国外实际居住2年以上的公证书或认证书正本,以及由广州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部门出具的考生本人最近四年内(截至报名时间结束止)的《出入境记录查询结果》。
祖国大陆(内地)、香港、澳门和台湾居民在移民外国后,作为外国留学生,必须持有效的外国护照或国籍证明文件4年(含)以上,且最近4年(截至报名时间结束止)之内有在国外实际居住2年以上的记录(一年中实际在国外居住满9个月可按一年计算,以入境和出境签章为准),以及由广州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部门出具的考生本人最近四年内(截至报名时间结束止)的《出入境记录查询结果》。
(四)高中及以上学历的毕业证书或学历证明,各学年成绩单,需经我驻外使领馆公证或认证,若为非中文或英文版本,需翻译成中文或英文。报到时查验原件。
(五)中国驻所在国使领馆或当地侨团侨社或中学校长的推荐信原件。
(六)奖学金申请人必须提供毕业后回所在国从事华文教育的协议书或承诺书复印件。报到时查验原件。
(七)汉语学习相关证书原件或HSK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
八、报名截止时间
奖学金生:2016年5月30日截止报名。 自费生:2016年7月8日截止。
九、学习签证的办理
华人学生凭入学通知书,外籍学生凭入学通知书及 JW202表格到中国驻所在国的大使馆或领事馆办理来华学生签证。进入中国30天内,所有学生必须将学习签证“X”转换成居留许可,办证费用自理。来自其他大学的转校生,到校后凭原就读学校转学证明、考勤证明、成绩单及有效的居留许可,申请居留许可延期。
十、费用
(一)报名费:500元人民币。
(二)学 费:每学年22000元人民币。
(三)教材费:400元人民币/年
(四)住宿费:留学生公寓分单人套房、双人套房及四人套房等几种规格。根据不同的住宿条件和设施配备,租住价格从3000元人民币/学期至6200元人民币/学期不等。学生入住后可享用一定数额的免费用电量,超额部分须另交费。奖学金学生由学校统一安排住宿。
(五)获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侨务办公室海外华文教师奖学金的学生免学费、住宿费,每年享受5000元生活费补贴,按月领取。
十一、联系方式
中国暨南大学华文学院招生与社会合作办公室
通讯地址:中国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广园东路377号
邮政编码:510610
联系 人:张老师 温老师
电 话:0086-20-87205925;87205101
传 真:0086-20-87206598
邮 箱: zsb@hwy.jn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