暨南大学汉语国际教育专业硕士2014年度孔子学院奖学金生招生简章
发布者: 发布时间:2014-03-06 阅读: 3080
为加快各国培养本土汉语师资,进一步满足海外社会对合格汉语教师和各类汉语人才的需求,促进汉语国际推广和中国文化传播,孔子学院总部/国家汉办(以下简称汉办)设立孔子学院奖学金,资助外国学生、学者和汉语教师到中国有关高等学校学习汉语,攻读汉语国际教育专业硕士学位。根据国家汉办相关通知,暨南大学2014年度获批向海外招收汉语国际教育专业硕士学位奖学金生1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申请条件
申请者面向非中国籍人士的孔子学院(课堂)优秀学员,海外本土汉语教师、HSK 考试成绩优秀者,“汉语桥”世界大、中学生中文比赛优胜者,各国大学中文专业优秀毕业生,身体健康,年龄一般在16至35周岁之间(在职汉语教师可放宽至45周岁);申请者应具有学士学位或相当学历,HSK 成绩不低于五级180分、HSKK成绩不低于中级50分,同时书面承诺毕业后至少从事5年汉语教学工作。有具体任教意向者(须提供拟任教单位出具的证明)将被优先录取。汉办将为优秀毕业生回国任教提供支持。
二、奖学金资助内容及标准
孔子学院奖学金按资助内容包括:注册费、学费、基本教材费、一次性安置费、生活费,提供住宿、门诊医疗服务和来华留学生综合保险。其中,生活费标准是:汉语国际教育专业硕士生人民币1700元/月。一次性安置费标准是:发给在华学习时间为一学年(含)以上者人民币1500元/人;发给在华学习时间为一学期者人民币1000元/人;录取前已在华学习半年以上者,不再发给一次性安置费。
三、申请流程
1.自本办法发布之日至2014年4月25日,申请者可登陆孔子学院奖学金网站(http://cis.chinese.cn)注册个人账号,在线填写、提交《孔子学院奖学金申请表》。
2. 汉办委托各国孔子学院(独立设置的孔子课堂),有关海外汉语考试考点,中国驻外使(领)馆教育、文化处(组),接收院校和未建孔子学院国家的有关高等学校作为推荐机构,负责按招生要求审核属地申请者资格及申请材料,并于5月10日前将推荐名单汇总提交汉办。
3. 暨南大学负责审核申请者入学资格,并于5月26日前向汉办提交符合条件的奖学金留学生预录取名单。
4.汉办将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对符合条件者择优录取。获奖者名单将于6 月16 日前在奖学金网站公布,同时通知暨南大学和奖学金生的推荐机构,并由推荐机构通知申请者本人。
5. 暨南大学于7月1日前将《录取通知书》、《报到须知》、《外国留学人员来华签证申请表》(JW202表)等入学材料寄达推荐机构,由推荐机构转交申请者本人。
三、申请材料
申请者须登录奖学金网站(http://cis.chinese.cn),填写《孔子学院奖学金申请表》,并附上以下证明材料的电子文档:
1.护照照片页。
2.HSK、HSKK成绩报告。(HSK HSKK网站:http://www.chinesetest.cn)
3.经过公证的最高学历或在校学习证明。
4.推荐信及承诺书。未建孔子学院国家的有关高校中文专业学生,须另附校长签发的推荐信。汉语国际教育专业硕士申请者须同时提交两名副教授以上职称导师的推荐信(用中文或英文书写),以及毕业后至少从事5 年汉语教学工作的承诺书(用中文书写并签名)。
5.未满18周岁的申请者,须提交委托在华法定监护人的相关法律文件。
6.“汉语桥”世界大、中学生中文比赛来华复赛获奖者须提供奖学金证书。各国分赛区优胜者须提供获奖证明和赛区主办单位出具的推荐函。
7.在职汉语教师须提交就职机构出具的在职证明和推荐信。
8. 申请者请同时必须在2014年4月10—25日期间登录暨南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jnu.edu.cn )进行网上报名,并根据暨南大学《2014年暨南大学招收海外及港澳台地区硕士研究生招生公告》(详见http://yz.jnu.edu.cn/detail.html?35/W_7105_129390)的要求提交以下申请材料:
(1)网上报名后自动生成的报名登记卡(贴近照,本人签名确认);
(2)由毕业或肄业之大学密封的学业成绩表一份;
(3)提交本人学士学位论文;
(4)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原件与复印件(以上证书须由考生居住国公证机关公证,以上证书复印件均一式两份);
(5)近期正面半身免冠同一底片的一寸照片2张;
(6)交纳报名费(报名费500元人民币,费用一经缴交, 恕不退还);
(7)统一格式的密封专家推荐书2份。
以上所需提交报名材料及报名费,在面试时提交报考学院。
四、入学时间及年度评审
1.入学时间为2014年秋季。奖学金获得者须根据暨南大学规定按时到校报到。无故逾期未报到者,奖学金资格不予保留。
2. 入学体检不合格者,奖学金资格将被取消。
3.按照《孔子学院奖学金年度评审办法》的规定,汉语国际教育专业硕士须在入学后第一学年结束前参加年度评审,符合条件者方可继续享受下一年度奖学金。
五、咨询方式
暨南大学华文学院汉语国际推广中心 李老师 黄老师
地址:中国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瘦狗岭377号暨南大学华文学院办公楼604
邮编:510610
传真:+86-20-87205007
电话:+86-20-87206335/ 87205007
电邮:lijielin@hwy.jnu.edu.cn, huangxiaoying@hwy.jnu.edu.cn
暨南大学网站:http://www.jnu.edu.cn
暨南大学华文学院网站: http://hwy.jn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