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概况

第二、三期香港民政事务总署普通话研习班在暨大华文学院举行

发布者:  发布时间:2006-03-02  阅读: 1201



   

    继224刚结束的第二期暨南大学华文学院香港民政事务总署普通话研习班后,第三期紧接着于227开班,来自香港民政事务总署的19名学员于27日下午参加研习班的开学典礼。暨南大学副校长贾益民教授、华文学院院长班弨教授、香港民政事务总署高级联络员陈华添领队、张丽华女士及其华文学院领导、任课教师出席了开学典礼。

贾副校长代表暨南大学对民政署学员的到来表示热烈欢迎并指出,暨南大学华文学院与香港民政事务总署开办的系列普通话研习班是根据香港的社会需要而开设的,语言是文化载体,学好、用好普通话的同时,也加深了对中华民族文化这个共同文化背景的理解,对扩大与内地的交流,对香港社会的繁荣、稳定、发展将起着重要的意义和作用。在介绍暨大历史沿革的同时,贾副校长代表大学热情邀请学员们届时于年底参加暨大百年校庆,共同见证暨大百年华诞。华文学院院长班弨教授在会上代表华文学院致辞,他强调,该班从第二期开始更名研习班,意指研究、提高的学习,有别于培训班的含义。这是由于香港社会的粤语与内地的普通话同属汉语,其文化、文字、书面语是相同的原因,两者区别主要在于语音,学员们是在一个共同的语言文化基础上进行再学习,班弨院长倡导学员们除了学习普通话,还要研究如何让普通话得到推广和运用,共同为推动中国通用语言文字的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领队陈华添先生在典礼上代表第三期学员致辞。

第二期研习班共有学员17人,两期研习班均为期一周,开设普通话口语、语音训练、粤普词汇对比、民政事务用语等课程。除了紧张的课堂学习,还组织学员到五山街道办事处等基层民政部门探访,参观暨大校史馆,游览越秀公园、陈家祠、南越王墓等广州名胜古迹。学习结束时,学员们在结业典礼上采用表演普通话等文艺节目的形式为自己的学习划上一个完整的句号。

该研习班的开设得到了香港民政事务总署与暨南大学的共同重视,是华文学院继香港警务督察协会警察普通话培训班之后,面向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公务员开展普通话课程培训的又一举措。20053月开设研习班第一期,共20名学员参加了培训。

 

 

 

  

 

 (李洁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