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概况

核算本学期教学工作量的通知

发布者:  发布时间:2019-07-02  阅读: 292




院内各单位:

根据《暨南大学华文学院绩效工资方案(修订稿)》(暨华字[2017]7号)的文件精神,本学期校内工资结算工作从71开始,凡符合方案中规定可以计算工作量的教职工,均需如实填写“华文学院教学工作量计分表(结算表)”。

请全体任课教师如实填写《华文学院教学科研人员(结算)校内工资计分表(各类指导加分由系秘书统一填写),并交给所在单位审核(行政教辅人员兼课,交开课单位审核)。各单位须于78日前把复核后的表格(Excel文件)报教学办审核。再由教学办于712日前把审核结果报学院办公室核算校内工资。

 

温馨提示:填表时一格一格、一行一行地填写,切勿随意插入、移动、删除单元格或插入、删除行和列,以免破坏表格结构造成工分数据读取错误。

 

   华文学院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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