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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启用外籍员工、有境外国家或地区永居权员工、非校聘人员、离退休员工出国(境)审批表等审批材料的通知

发布者:  发布时间:2019-06-19  阅读: 320




发布单位:出访科 [2019-06-17 15:44:43] 打印此信息

校内各单位:

因工作需要,现启用新版外籍员工、有境外国家或地区永居权员工、非校聘人员、离退休员工出国(境)审批表。审批流程及材料提交指南如下:

1.出访人向国际交流合作处提交个人申请1份(内容含出访时间、出访任务、经费预算及经费来源情况等)并亲笔签名,同时提交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1份(如外国护照、绿卡、永居证等)及公示结果证明材料。

2.提交填写完整并经所在单位审核、经费主管部门及财务处审核的暨南大学教职工因公临时出国(境)审批表(见附件1)。属于人才引进的教职工,因公临时出国需使用竞争性获得的科研经费。

3.提交中英文邀请信及详细的出国(境)中文行程(附件2),学术交流类型的出访,应明确每半天的交流主题及任务。

4.出访人需提前2周向国际交流合作处提交审批材料,同时提交机票订单、酒店订单、覆盖境外行程的保险单等材料。

5.外籍人员回原国家参加学术交流,仅核销国际旅费。

6.国际交流合作处审核后,报主管校领导审批。

7. 出访人完成出访任务后,向国际交流合作处提交详细的出访成果总结(附件3),同时提交出国()行程确认书(见附件4)。

以上资料,请从国际合作与交流处网站中“下载中心”下载。从通知之日起,原有的审批表停止使用。特此通知。

  

持因私护照公务出访附件1-4(挂网附件).doc  

国际交流合作处

20196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