暨南大学汉语国际教育专业硕士 2017年度孔子学院奖学金生招生办法
发布者: 发布时间:2017-03-02 阅读: 2686
为培养合格的汉语教师,促进中华文化传播,孔子学院总部/国家汉办(简称汉办)设立奖学金,委托海外孔子学院(独立设置的课堂),部分汉语考试考点(统称推荐机构)推荐优秀学生、学者和汉语教师到中国大学(统称接收院校)学习。根据国家汉办相关通知,暨南大学2017年度获批向海外招收汉语国际教育专业硕士学位奖学金生,资助期限不超过2年。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1.资助对象:身心健康,无不良行为记录,被接收院校在孔子学院奖学金网站预录取,年龄为16-35周岁(在职汉语教师放宽至45周岁、本科限20周岁以下)的非中国籍人士。
2.申请者须具有学士学位。
3.全额奖学金申请者HSK成绩应达到五级210分;部分奖学金申请者应达到五级180分。HSKK成绩均达到中级。
4.提供公证过的毕业拟任教机构工作协议者优先。
5.在各类汉语桥比赛中获得2017年度“孔子学院奖学金证书”的学生无须申请。请按第二条“办理流程”,凭奖学金证书完成相关接收院校的入学审核手续。如有问题请咨询chinesebridge@hanban.org。
登录孔子学院奖学金网站(cis.chinese.cn),查询推荐机构与接收院校;在线提交申请材料,关注申请进程、审核意见与奖学金评审结果;获奖者与接收院校确认办理来华留学手续,在线打印获奖证书;按规定时间注册学籍后享受孔子学院奖学金待遇。
汉办将于学生入学前2个月完成奖学金评审。
申请者须同时在孔子学院奖学金网站及暨南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进行注册报名并上传相关材料。申请者需保证提交材料的真实性,一经发现申请材料不实,随时取消申请或录取资格。
注意:登录孔子学院总部/中国国家汉办“孔子学院奖学金”网站,申请的是“汉语国际教育专业学位孔子学院奖学金”;登录暨南大学研究生生报名系统,申请的是暨南大学汉语国际教育硕士学位。这两项须同时申请成功并正式录取,申请者才可享受孔子学院奖学金攻读暨南大学汉语国际教育专业硕士。
A. 申请孔子学院奖学金(http://cis.chinese.cn)
申请者需确认护照用名完整、国籍无误、永久通信地址真实有效。以下证明材料如非中文或英文版本,需提供相应的公证文件。
1. 护照照片页扫描件。未满18周岁的申请者,须由其父母正式委托在华常住的外国人或中国人作为该外国学生的监护人,并提交监护人保证书公证材料。
2.HSK、HSKK成绩报告(有效期两年)扫描件。
3.推荐机构负责人签发的推荐信(客观评价申请者并注明是否孔子学院学员或其它身份;在职汉语教师须附上就职机构出具的在职证明和推荐信。)
4. 提供经过公证的最高学历证明(毕业预期证明)和在校学习成绩单。
5. 汉语国际教育专业硕士须提供两名副教授以上职称导师的推荐信。
6.优先资助提供经公证的毕业拟任教机构工作协议者。
B.申请暨南大学汉语国际教育专业硕士学位(http://yz.jnu.edu.cn/)
请于2017年3月20日前登录暨南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进行网上报名,并根据要求提交以下申请材料:(其中有*标注的为必须提交的材料)
1.一份学习与学术研究的简要经历(自本科起);*
2.本科或硕士阶段全部课程的成绩单原件或经过公证的复印件,须为中文或英文文本;*
3.一本学士或硕士论文全文(往届生)或论文摘要(应届生);*
4.一篇已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代表作;
5.个人陈述(含研究计划),硕士800字左右,博士1500字左右,用中文撰写。内容应包括个人学习、工作经历,学术研究成果,硕士或博士阶段的研究计划,毕业后的个人发展目标等;*
6.经过公证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复印件(应届生为预计毕业证明)须为中文或英文文本;*
7.两封教授或副教授(或相当职位人员)亲笔署名的推荐信;*
8.语言(汉语或英语)考试成绩单原件或经过公证的复印件;*
9.网上报名后自动生成的报名登记表(贴近照,本人签名确认)。*
C. 提交时间与审核
1.申请暨南大学硕士学位的材料请按顺序编号,申请材料的电子版请在报名网站上传,纸质版请在3月30日前提交至暨南大学华文学院汉语国际推广中心叶老师处(地址:中国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瘦狗岭377号暨南大学华文学院办公楼四楼汉语国际推广中心)。
2.暨南大学根据申请者递交的申请材料,组织专家对材料进行审核。请申请者保持手机畅通,并及时查看邮箱通知。
1.2017年4-5月,暨南大学将对符合申请条件的申请者进行网络面试,具体面试时间安排另行通知。
2. 暨南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根据院系审核、面试结果,在2017年6月底前公布暨南大学录取名单。
3. 暨南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2017年7月下旬寄发录取通知书及签证申请表等文件。
4. 根据孔子学院总部/中国国家汉办《2017年孔子学院奖学金申请办法》,孔子学院奖学金评审与授予工作将于学生入学前2个月完成。
注意:“汉语国际教育专业学位孔子学院奖学金”和暨南大学汉语国际教育硕士学位的录取分属不同系统,两者录取时间不同,通过暨南大学研究生硕士考试录取的申请者即可按规定入学就读。孔子学院总部/中国国家汉办通过申请者的奖学金审核工作后,申请者才可享受孔子学院奖学金入学。
五、入学时间及奖学金年度评审
1.入学时间为2017年秋季。奖学金获得者须根据暨南大学规定按时到校报到。无故逾期未报到者,奖学金资格不予保留。
2. 入学体检不合格者,奖学金资格将被取消。
3.所有孔奖生须参加年度评审,学习成绩和汉语水平测试达到优秀者可在第二学年继续享受全额奖学金,达到良好者获得部分奖学金,其余停发奖学金。部分奖学金资助内容是:学费、住宿费和综合医疗保险费。
六、咨询方式
暨南大学华文学院汉语国际推广中心
地址:中国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瘦狗岭377号暨南大学华文学院办公楼四楼
邮编:510610
传真:+86-20-87205007
电话:+86-20-87206335
电邮:yeminghui@hwy.jnu.edu.cn
暨南大学网站:http://www.jnu.edu.cn
暨南大学华文学院网站: http://hwy.jnu.edu.cn
孔子学院奖学金网站(http://cis.chinese.cn)
附录1.
孔子学院奖学金资助内容及标准
孔子学院奖学金按资助内容分为全额奖学金和部分奖学金。全额奖学金包括学费、住宿费、生活费(四周研修生除外)和综合医疗保险费;部分奖学金包括:学费、住宿费和综合医疗保险费。
1.学费由接收院校统筹用于奖学金生培养与管理,开展文化活动,其中年度学费(一学期研修生的学期学费)包含一次汉语水平考试(HSK)和一次汉语水平口语考试(HSKK)费用,供研修生结业前,以及学历生年度评审及毕业前参加上述两项考试使用。学费不包含教材费和旅游景点门票。
2.住宿费由接收院校统筹使用,为学生提供免费宿舍,一般为双人间;经奖学金生本人申请、接收院校批准,也可选择校外住宿。选择校外住宿者,由学校按月或按季度发放住宿费,标准为:700元人民币/月/人。
3.生活费由接收院校按月发放给全额奖学金生。本科生、一学年和一学期研修生标准为2500元人民币/月;汉语国际教育专业硕士生为3000元人民币/月。
3.1 奖学金生按学校每学期规定报到日期到校注册学籍,否则取消奖学金资格。
3.2当月15日(含15日)前到校注册者,该月发放全月生活费;十五日以后注册者,该月发放半月生活费;毕(结)业的生活费发放至学校确定的毕(结)业日期之后的半个月;
3.3 在学期间(不含寒暑假)因个人原因离开中国时间超过15天者,停发非在华期间生活费;
3.4 因个人原因休学、退学或受学校纪律处分者,接收院校应停发自休学、退学或接到处分通知之日起的生活费。
4.综合医疗保险参照中国教育部来华留学有关规定执行,由接收院校统一购买。四周研修生标准为100元人民币/人,一学期研修生为400元人民币/人,一学年以上有关学生标准为800元人民币/人/年。
5.每学期新生、老生注册报到表,取消奖学金资格、停发奖学金生活费的处理报告,新生购买奖学金生保险证明等材料,应在开学后30日内报汉办考试与奖学金处备案。
孔子学院总部/国家汉办
二〇一七年二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