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遴选外派教师赴日本任教的通知
发布者: 发布时间:2016-12-28 阅读: 927
受国务院侨办委托,我院将选派1名教师前往日本神户中华同文学校任教。具体信息如下:
一、外派教师的基本要求:
有较高的思想觉悟,吃苦耐劳,勇于奉献,善于与人沟通;业务精通,教学经验丰富;具有全日制本科学历,5年以上工作经验,粗通英语;身体健康,无严重病史。需办理学历公证,健康证明和无犯罪公证。
参与过国侨办《中文》教材编写、修订者优先。
二、任教科目、任务和任期等:
国家 | 任教学校 | 人数、科目 | 时间(实际离境日算起) |
日本 | 神户中华同文学校 | 熟知《中文》教材教师1人 | 2017.3-2018.2 |
三、待遇:
1、国务院侨办支付外派教师月薪9000元人民币、国际往返旅费、国内中转食宿、交通及办理出国手续等费用。月薪支付按实际出入境时间计算。
2、聘方学校负担外派教师在国外工作期间的食宿、医疗保险和其他税金等费用。
3、外派教师的国内职位及工资等事宜按我院有关规定办理。国侨办对派出教师的学校,按每人每月予以2000元人民币的补贴。
四、报名方式:
电子邮件或者直接到学院办公室421郭老师处递交简历,电子邮件主题以“中华同文学校+姓名”形式命名,附件以“简历+姓名.doc”形式附上。
五、报名日期:截止到2017年1月5日
联系电话:020-87205019
邮箱:guowenwen@hwy.jnu.edu.cn
特此通知。
暨南大学华文学院
2016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