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开展“十佳课程”评选
发布者: 发布时间:2015-12-29 阅读: 626
“十佳课程”评选的相关事宜如下:
1.评选对象及名额
(1)评选对象:本科、预科及非学历全日制课程(系部自办课程除外)。
(2)评选名额:从各评选单位中评选10门。
2.评选条件
(1)入围课程,学生评议的满意度应不低于90%;评选不搞平均主义,奖励可重叠。
3.评选程序
将全部课程划分为五个评选单位:四系部(负责各自所开课程)、教学办(负责体艺教研室所开课程及学院通识课程);1人1班计1门,由教学办根据各评选单位的开课门数计算出可入围的比例;然后由各评选单位按比例自行组织评选;当期期末评选,下期期初奖励。
正值期末,试卷将陆续批改、归档。会议重申学校的相关规定:“各系、中心主管本科教学的领导为试卷质量的责任人”、“阅卷教师对试卷评阅结果负责”,同时决定组织力量复查试卷,不合格者暂不归档、退回整改。请老师们遵照规定认真审阅批改试卷、做好试卷分析并及时录入成绩。
华文学院教学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