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5-2016学年第一学期勤工助学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 发布时间:2015-07-09 阅读: 885
院内各单位:
为更好地发挥勤工助学岗位的作用,规范该项工作的管理,经学院研究决定,现将下学期勤工助学岗位设置和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1. 根据《暨南大学学生勤工助学管理办法》,勤工助学应优先考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今后各单位不得自己聘用学生上岗,要通过学生工作办公室的统一招聘和分配(各用人单位也可先期推荐人选至学工办),请符合条件、有意做勤工助学岗位的学生于7月18日前到学生工作办公室(杨孙西楼202)登记,由用人单位选定并经学生工作办公室审核批准后方可上岗。各单位可继续使用上学期助管人选,所有助管人选都需重新填写勤工助学上岗信息表上交至学生工作办公室。
2. 各部门要指定一位老师负责做好勤工助学学生的教育、管理、考勤工作,每月5日报送上一个月份的勤工助学考勤及考核情况(杜绝学生自己填写上岗时间),作为发放勤工助学工资的依据。学期末学院将对在勤工助学活动中表现突出的学生予以表彰和奖励,各部门请根据学生平时工作表现做好相关推荐工作。
3. 勤工助学岗位工资按月发放,每学期工作量不超过四个月,如超过由各单位自行支付本单位勤工助学学生工资。
4. 如需设立研究生助教岗位的研究生导师于7月18日前提交《助教岗位申请表》(见附件)到学生工作办公室,根据《暨南大学研究生“三助”工作管理规定》,“担任全校公共必修课、学科基础课的副高职称及以上的研究生导师方可申请设助教岗,助教岗主要负责辅导答疑、批改作业、上习题课、指导实验和生产实习、辅导课程设计、毕业设计(论文)、考试及考查的阅卷等工作,不得做与研究生导师教学以外的其他工作”。我院每学期共10个助教岗位,岗位有限,将按照研究生导师的课程、班级数量优先审批设立。
下学期学院勤工助学岗位如下,不再增加岗位数量:
华文学院勤工俭学岗位数 | |
序号 | 申请单位 |
1 | 教学办(2人) |
2 | 研管办(2人) |
3 | 招生办(4人) |
4 | 图书馆(4人) |
5 | 汉语系办公室(1人) |
6 | 汉语系研究生学位点(1人) |
7 | 预科部办公室(2人) |
8 | 应用语言学系研究生学位点(2人) |
9 | 应用语言学系写作课助理(2人) |
10 | 应用语言学系办公室(2人) |
11 | 副院长办公室(1人) |
12 | 学生工作办公室(2人) |
13 | 华文教育研究院(1人) |
14 | 华文教育系办公室(1人) |
15 | 华文教育系研究生学位点(1人) |
16 | 《华文教学与研究》编辑部(2人) |
17 | 食堂(5人) |
18 | 六楼活动中心DJ(2人) |
19 | 医务室(1人) |
20 | 后勤办(1人) |
21 | 海外教学部(1人) |
22 | 网络与教育技术中心(2人) |
23 | 研究生助教(每学期10人) |
总计 | 岗位数:32个 人数共:52人 |
学生工作办公室
2015-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