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最美汉语教师、志愿者”推选活动的通知
发布者: 发布时间:2014-06-24 阅读: 1202
各位老师、同学们:
根据国家汉办关于开展“最美汉语教师、志愿者”推选活动的通知([2014]307号),我校现组织开展“最美汉语教师、志愿者”选拔和推荐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时间
2014年6月17日——7月11日
二、申请对象
2004年以来由国家汉办派出的在国外工作两年(含)以上的汉语教师和汉语教师志愿者或工作一年的优秀汉语教师志愿者。
三、申请条件
(一)汉语教师
热爱汉语国际教育事业,有强烈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对工作富有感情、热情和激情,遵守中国和当地法律法规,尊重当地的风俗习惯,认真履行教师职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教师形象。乐于奉献,较长时间在艰苦地区任教且取得优异成绩者,受到当地政府、任教学校表彰或媒体宣传者可优先推荐。
主要事迹符合以下一项即可推选:
汉语教学
教学态度认真负责,注意更新教学内容,不断改进教学方式方法,教学组织能力强,积极利用多媒体教学手段,教学效果良好,受到学生好评,所教学生获得“汉语桥”等国家级比赛项目。
科学研究
积极开展教学研究,总结教学经验,撰写发表科研论文,且对教学具有指导价值;参与编写教材,所编教材被当地广泛使用。
文化推广
致力于中华文化推广,用当地人民易于接受的话语体系,讲好中国故事、传播好中国声音,所组织的文化活动丰富多彩,影响力大。
(二)汉语教师志愿者
1、任教期间遵守中国及赴任国法律法规和任教机构规章制度,遵守《汉语教师志愿者管理规定》,履行《汉语教师志愿者出国任教协议书》相关职责,无违规违纪行为;
2、出色完成汉语教学和文化推广等工作,得到任教机构和师生的认可和表彰;
3、积极参加国家汉办、驻外使领馆、任教机构和志愿者管理教师交办的各项工作;
4、符合以下条件者优先:
(1)历年优秀汉语教师志愿者;
(2)在艰苦岗位志愿服务两个任期以上,并取得良好工作成果;
(3)任教期间收到国家汉办、赴任国国家级或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奖励,所教学生获得“汉语桥”等国家级比赛奖项。
四、推选程序
(一)推荐候选人阶段(6月17日—7月11日)
驻外使(领)馆、外国任教机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和汉语教师、志愿者国内选派单位推选。
(二)评选阶段(7月12日—7月27日)
国家汉办评委会对推选材料进行筛选,汉语教师和汉语教师志愿者各选出50人,在网络孔子学院网站上进行实际展播。
(三)公众投票阶段(7月28日—8月10日)
入围候选汉语教师、汉语教师志愿者事迹将在网络孔子学院网站公示,并接受广大网友投票。
(四)表彰阶段
评委会根据公众投票结果进行评议,最终选出汉语教师和汉语教师志愿者各10人,将于第九届孔子学院大会上进行表彰。
五、提交材料及时间
1、最美汉语教师、志愿者候选人填写《推荐表》(见附件),推荐表需加盖推荐单位公章,并扫描成图片格式。对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其参评资格。
2、候选人事迹材料由推荐单位撰写,必须真实具体、文字简介、生动感人,字数不超过2000字,并提交电子版;
3、候选人5张电子照片,注明姓名、国内派出单位和国外任教单位。正面免冠证件照一张(1寸2.5*3.5cm,413*295像素),其他照片要求能够反映候选人事迹和个人精神风貌(像素不小于1024*768)
4、与派出工作相关的获奖情况:所获荣誉、科研、教学成果等扫描件。
请各位申请者与7月7日前将推荐表、事迹材料、照片等打包发送至以下邮箱:
黄老师 huangxiaoying@hwy.jnu.edu.cn
五、咨询方式
联系人:李老师 黄老师
电话:020-87205007/87206335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瘦狗岭路377号暨南大学华文学院办公楼604
暨南大学华文学院
二〇一四年六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