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招募汉语教师赴缅甸任教的通知
发布者: 发布时间:2012-11-09 阅读: 1329
根据国侨办文化司“关于委托暨南大学推荐教师赴缅甸任教事”的来函,应驻缅甸使馆的要求,委托我校选派一名男教师前往缅甸华商商会任教,相关要求、待遇如下:
一 外派教师基本要求:
具有大本以上学历和两年以上工作经历,并持有教师资格证书或对外汉语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二甲以上,粗通英语;身体健康,无严重病史;年龄在30—40岁之间的男性教师。
二 任教科目、任务及任期:
教授中学汉语男教师一名。除直接从事一线教学外,兼顾培训当地教师。任期2年,自2012年12月至2014年11月(自实际离境之日起算)。
三 待遇:
1. 国侨办支付外派教师月薪8000元人民币、国际往返旅费、国内中转食宿、交通及办理出国手续等费用。月薪支付按实际出入境时间计算。
2. 聘方学校负担外派教师在国外工作期间的食宿、医疗保险和其他税金等费用。
3. 外派教师的国内职位及工资等事宜按教师所在学校有关规定办理。
有意者请于2012年11月14日前与海外教学部李洁麟联系,联系方式如下:
电话:87206335,87205007
暨南大学华文学院
2012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