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华文学院设立公共场所禁烟区的通知
发布者: 发布时间:2011-05-11 阅读: 347
院内各单位:
根据国家卫生部《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为维护学院清新环境,保护师生员工身体健康,建设文明校园,经院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在华文学院公共场所设立禁烟区,范围如下:教学楼、办公楼、医务室、餐厅、图书馆等公共场所。同时,在教学楼与办公楼间咖啡亭东侧连廊设立吸烟区。请全体师生共同遵守禁烟规定,构建健康生活方式,远离吸烟危害。
特此通知
华文学院
二○一一年五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