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协助招募2011年外派华文志愿教师的函
发布者: 发布时间:2010-11-11 阅读: 1162
暨南大学华文学院 :
2011年外派华文志愿教师工作已经展开,我办应海外学校、教育协调机构的需求,计划招聘100名华文志愿教师,以广东省海外交流协会华文志愿教师名义赴海外支教。现委托贵校在校园网相关栏目中发布此消息。
感谢贵校长期以来对我办工作的支持和配合!
广东省侨办
二○一○年十一月一日
附件1、招募外派华文志愿教师公告
附件2、华文志愿教师条件要求、任务及待遇
附件3、外派华文志愿教师申请表(点击下载)
联系人:严力为 电话:020-87353165
传真:020-87352537 邮箱:wpjsbm@126.com
附件1 招募外派华文志愿教师公告
随着我国综合国力逐渐增强,国际地位日益提高,世界各国涌现“汉语热”。与之相适应,中文在国际交往中的作用也越发凸显。在华侨华人中开展华文教育已成为海内外共同关注的热点和焦点。帮助海外侨胞发展华文教育事业,对传承中华文化、维系华侨华人社会的和谐与发展、促进中外友好交流合作具有深远的意义。
自2002年以来,广东省海外交流协会每年在全省范围内挑选百名华文志愿教师,赴东南亚国家从事华文教育工作。志愿教师主要从曾接受师范教育、具有一定教育经验、中文基础较好和熟知相关国国情及语言的人士中挑选。志愿者经严格挑选和培训后,将被派往国外的华文补习学校或条件较好的综合性学校教授华文,时间为一年到两年。志愿教师在海外待遇详见附件2。回国后,省侨务和教育部门将给其相应的表彰。
具体要求及报名、招考流程如附件。欢迎报名,在职的教师须经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批准,并出示有关证明。
广东省海外交流协会
二○一○年十一月一日
附件2:华文志愿教师条件要求、任务及待遇
一、 基本要求:
有较高思想觉悟,吃苦耐劳,勇于奉献,善于与人沟通;幼儿师范、学前教育、对外汉语、中文等专业毕业,具有专科或以上学历,持有教师资格证;普通话标准(二级乙等以上),懂英语;身体健康,无严重疾病史;年龄在24-45岁之间(不得低于24岁);有教学经验者优先考虑。
二、 任教科目、任务和任期:
在海外中文学校中主要从事幼儿园、中小学汉语教学。每次外派工作的任期一般为一至两年。
三、 待遇:
1、华文志愿教师的补贴由海外中文学校负担,在国外工作期间的月薪标准一般为450美元-600美元(具体标准按与海外学校最终协议为准)月薪支付按实际入境时间计算。
2、国内中转交通及办理出国手续(含护照办理和学历公证)、海外人身意外保险等费用由广东省海外交流协会支付。海外中文学校负担外派教师的签证费、国际旅费、在国外工作期间的食宿、交通、医疗保险及其他税金等;没有安排伙食的,一般由学校每月另发适当生活补贴。
3、华文志愿教师的国内职位、工资或档案挂靠等事宜按教师所在单位或我省相关部门的有关规定办理。
四、招聘与录取流程
1、由推荐单位或教师个人填写《志愿教师申请表》并发送到省侨办文教处邮箱wpjsbm@126.com
2、省侨办会同华南师范大学、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暨南大学、广州幼儿师范学校、广东外语艺术职业学校等相关院校的教师组织面试(面试地点:广州天河区龙洞广东省华侨职业技术学校;面试时间:2011年1-2月)。
3、面试入围的教师候选人与海外相应中文学校双方达成意愿后,与广东省海外交流协会、海外中文学校签订三方协议。自行办理护照、学历证明、保险等手续,并保留好相应发票以备后续报销。
4、省海外交流协会组织出国前海外侨情、外事纪律、对外汉语教学知识、技巧培训,帮助外派教师预订机票、办理签证等。(教师计划赴海外时间为2011年6-7月)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严力为
电话:020-87353165 传真:020-87352537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二沙岛海山街8号省海交会文化交流部
邮编:5101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