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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选派2009年赴菲律宾国际汉语教师中国志愿者的通知

发布者:  发布时间:2009-04-17  阅读: 1260



根据国家汉办《关于委托选派2009年赴菲律宾汉语教师志愿者的函》[2009]209号通知,受国家汉办委托,我校负责选派10名汉语教师中国志愿者,并于20095月下旬派往菲律宾密三密斯光华中学从事汉语教学工作一年。其中三名志愿者已从华文学院在职教师中选派。现将余下七名志愿者的任职条件、报名申请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拔条件

1、本科以上应届毕业生为主,学习相关专业人员和品学兼优的学生干部优先;七名志愿者中,两名为幼教教师,需具有相关幼师专业背景,可为大专毕业;一名志愿者任数理科目教师,需具有理科专业背景,并能流利使用英语作为教学语言(面向我校理工科背景本科生或研究生);余下四名为具有语言学专业背景的汉语教师。

2、具备良好的政治和业务素质,热爱祖国,志愿从事汉语国际推广工作,具有奉献精神,有较强的组织纪律性和团队协作精神,品行端正,无犯罪记录;

3、身体健康,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适应能力;

4、掌握汉语、中华文化、当代中国国情和教学理论知识,具备较好的汉语教学实践能力、外语沟通能力和跨文化交际能力,具有中华才艺专长;

5、普通话达到二级甲等以上水平;英语达到大学英语四级以上水平;

6、年龄在2245岁之间;

二、应填报上交的有关材料

1、赴菲律宾汉语教师志愿者申请表(中文)(见附件1,可下载并可复印使用)

2、学位证书中、英文复印件

3、毕业证书中、英文复印件

4、普通话证书复印件

5、身份证复印件

6、大学成绩单中、英文复印件

7、工作、特长或实习证明(若有,注明起始时间)

8、护照复印件(若有)

9、结婚证复印件(若已婚)

10、特别说明:所有原件由本人负责保留,以备日后报名、面试、公证时查验;报名时仅需提供复印件;申请材料1-6项为必须提供的材料,请按顺序装订;7-9项仅由符合相应情况者提供;材料请于425前交至曁南大学汉语国际推广中心李洁麟老师处。

三、志愿者待遇

根据国家汉办与菲华商总的协商,菲方为志愿者提供住宿、医疗保险和每人每月100美元的生活津贴;国家汉办为志愿者提供每人每月700美元的生活津贴,一次性安置补贴1000美元、往返国际旅费、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以及派出相关费用。

四、正式报名及培训

1、即日起按自愿原则报名。报名者请自行下载报名表格填写,并于423前交至暨南大学汉语国际推广中心李洁麟老师处。

2、暨南大学汉语国际推广中心提供信息咨询。(地点:办公楼408,联系人:李洁麟,办公电话:87206335,手机:13922292998,电子邮件:lijielin@hwy.jnu.edu.cn

3、志愿者派出前必须参加志愿者培训班接受培训并通过汉办统一命题的结业考试。培训结束后组织结业考试,由国家汉办统一命题。成绩合格者,由国家汉办统一颁发《国际汉语教师中国志愿者培训结业证书》,并据此确定派出人选。入选志愿者将与国家汉办签署《国际汉语教师中国志愿者任教协议》。

五、注意事项

12009暨南大学赴菲律宾志愿者项目主要从我校范围内招募选派人员,志愿者教师回国后,国家汉办为其颁发《国际汉语教师中国志愿者荣誉证书》,工作安排自行解决。

2、鉴于志愿者须持有大学毕业证、学位证,本科专业应届毕业生必须能够满足在5月中旬前修满所有学分、符合提前毕业条件者方可报名,否则不予受理。

3、申请材料概不退还,逾期不予受理。

 

特此通知

 

附件1:国际汉语教师中国志愿者报名申请表

 

暨南大学华文学院

                             暨南大学汉语国际推广中心

                                       2009年4月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