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选派2008年赴泰国志愿者教师的通知
发布者: 发布时间:2008-04-17 阅读: 1795
根据教育部《“国际汉语教师中国志愿者计划”实施办法》,国家汉办启动了2008年度赴泰国汉语教师志愿者项目。受国家汉办委托,我校负责选派40名汉语教师志愿者,将于
一、汉语教师志愿者选拔条件
1、具有中国国籍,年龄在22—62岁之间;
2、有奉献精神,志愿到国外从事汉语教学工作;
3、品行端正,身心健康,无犯罪记录;
4、具有对外汉语、中文、历史、哲学、教育学、外语、政治学、心理学、法学、社会学等相关专业的本科以上学历和学士以上学位,汉语普通话为二级甲等以上;
5、有一年以上教学经验或舞蹈、音乐、绘画、武术、手工制作、电脑专业技能等特长者优先;
6、具有大学英语(4级以上或相当水平)或泰语的沟通交流能力。
二、汉语教师应填报上交的有关材料
1、赴泰国汉语教师志愿者申请表(中文)(见附件1,可下载并可复印使用)
2、学位证书中、英文复印件
3、毕业证书中、英文复印件
4、普通话证书复印件
5、身份证复印件
6、大学成绩单复印件
7、工作、特长或实习证明(若有,注明起始时间)
8、护照复印件(若有)
9、结婚证复印件(若已婚)
10、特别说明:所有原件由本人负责保留,以备日后报名、面试、公证时查验;报名时仅需提供复印件;申请材料1-6项为必须提供的材料,请按顺序装订;7-9项仅由符合相应情况者提供;材料由志愿者培训班班主任统一收齐,汇总上报。
三、汉语教师志愿者国外待遇
根据汉办与泰国教育部的协议,泰方为志愿者提供每人每月200美元生活津贴、住宿和医疗保险;汉办为志愿者提供每人每月600美元生活津贴、国际旅费、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以及派出相关费用。
志愿者教师回国后,国家汉办为其颁发《国际汉语教师中国志愿者荣誉证书》,工作安排自行解决。
四、正式报名
1、汉语国际推广方向研究生按计划作为规定科目参加汉语教师志愿者外派的教学实习;建议对外汉语教学方向研究生作为教学实习参与此项外派活动;其他方向研究生及本科毕业生按自愿原则报名参加。请参加培训的同学到志愿者培训班班主任曹玲老师处领取并填写有关报名申请表格(地点:暨南大学华文学院应用语言学系办公室203,联系人:曹玲,电话:87205905,电子邮件:lingling414@qq.com )
2、暨南大学汉语国际推广中心提供信息咨询。(地点:暨南大学汉语国际推广中心办公室505,联系人:李洁麟,电话:87206335(办),电子邮件:jllijnu @hotmail.com)
自即日起开始正式报名,
五、注意事项
1、2008年志愿者项目主要从我校范围内招募选派人员,国家汉办和暨南大学不负责赴泰国汉语教师志愿者回国后的工作安排问题。
2、鉴于志愿者教师须持有大学毕业证、学位证,本校华文学院有关本科专业应届毕业生必须能够满足在5月中旬前修满所有学分、符合提前毕业条件者方可报名,否则不予受理。
3、申请材料概不退还,逾期不予受理。
特此通知
暨南大学汉语国际推广中心
附件1:国际汉语教师中国志愿者报名申请表(可下载并可复印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