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暨南大学招收港澳台侨研究生招生简章
发布者: 发布时间:2018-11-16 阅读: 871
暨南大学招收港澳台侨研究生实行“申请审核制”。即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提交学校规定的申请材料;材料审核合格者,可径直参加专业复试;学校择优录取,名额不限。
一、申请资格
(一)身份条件
1.港澳地区考生持香港或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和《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
2.台湾地区考生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3.华侨考生
(1)已取得外国长期或永久居留权,且最近4年(截止报名时间结束止)之内有在国外居住2年以上的记录(一年中实际在国外居住满9个月可按一年计算。出国留学和因公出国工作不能视为定居)。报名时考生本人必须持有中国驻外使领馆出具的取得在国外长期或永久居留权的公证书或认证书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
(2)未取得住在国长期或永久居留权者,须取得住在国连续5年以上(含5年)合法居留资格,且5年内在住在国累计居留不少于30个月。
(二)学历与学位条件
1.申请博士学位者的学历学位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主管部门承认学历学位的应届硕士毕业生。
(2)已获中国内地大学或海外及港澳台地区著名大学的硕士学位及以上学位。
2.申请硕士学位者的学历学位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主管部门承认学历学位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已获中国内地大学或海外及港澳台地区著名大学的本科毕业证或学士学位证。
3.关于报考博士的同等学力考生
须获得学士学位且有6年以上工作经历,能提供显示其研究能力已达到硕士水平的科研成果。
4.关于报考硕士的同等学力考生
须获得高职高专学历或相当学位且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
5.特别提醒
(1)报考医学院及第一、二临床医学院各专业医学博士学位者,须在当地医务委员会取得行医资格。
(2)本校学生不能同时攻读两个及两个以上学历层次的专业或同一层次的两个专业,一经发现,取消报名或录取资格。
(三)身体健康,品行端正,无不良行为记录,遵守中国政府的法律、法规和学校的规章制度。
(四)申请人的学业成绩、学术水平及语言能力等条件须达到所申请专业的入学要求。
二、报名
(一)网上申请
1.春季入学网上报名时间:2017年12月12日-12月31日。(仅限境外面授点招生)
2.秋季入学网上报名时间:2018年1月10日-3月31日。
3.报名网址:https://yz.jnu.edu.cn/。
4.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提交申请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二)提交申请材料
1.暨南大学研究生入学考试报名信息简表(系统自动生成)。
2.有效身份证件的复印件。
3.毕业院校的正式成绩单原件或公证件。
4.最高学历、学位证明文件原件或公证件(应届生为预计毕业证明);持国(境)外教育机构学位的,须有中国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证明。
5.各类获奖证书及英语水平证明材料复印件。
6.两名与所申请专业相关的副教授以上或相当职称的学者推荐信原件。
7.个人陈述,硕士800字左右,博士1500字左右,用中文简体撰写。内容应包括个人学习经历、工作经历、学术研究成果、硕士或博士阶段的研究计划及毕业后的个人发展目标等。
8.一本学士或硕士论文全文(往届生)或论文摘要(应届生)。
9.个人研究成果,已发表的学术文章目录及摘要,以及其他原创性研究成果(如有请提供)。
★请在报名系统上传以上申请材料的电子文档,并按顺序编号整理上述材料的纸质版,于申请截止日期前递交或邮寄到报考学院研究生管理部门,一经受理,恕不退回。
★递交或邮寄申请材料地址:中国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西601号暨南大学XXXX学院,研究生管理部门收,邮编510632。
学校组织专家审核考生申请材料,视情况需要,可要求申请者提供申请材料原件以供查验。一经发现申请材料不实,则取消申请资格。
三、初审
学院组织各专业不少于5位专家对申请人的资格及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并对语言能力、专业素质、研究潜力等方面综合审查,初审合格者方可参加复试。
四、复试与录取
1.初审合格的考生凭《复试通知书》和报名费缴费凭证参加复试。
2.各专业不少于5位专家对参加复试的考生进行综合素质、语言能力、研究潜力等方面的综合考核。
3.复试以综合面试为主,可视需要,实行笔试。博士生的复试时间一般不少于30分钟,其中每人不少于15分钟学术情况汇报;硕士生的复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可视实际情况,采用视频面试。
4.同等学力考生须加试两门本科或硕士主干课程,考试方式为笔试,加试科目成绩不计入复试总成绩,但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5.学院以专业为单位,按初审成绩与复试成绩加权后得出的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拟录取名单。
6.研究生院对考生初审成绩、复试成绩、申请材料、思想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材料予以审核。
7.拟录取名单由研究生院统一公示,且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名单不得修改;名单如有变动,须对变动部分做出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10个工作日。未经研究生院公示的考生,一律不得录取。
五、学习方式和学制
1.研究生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兼读制);境外面授点研究生学习方式为非全日制(兼读制)。
2.全日制研究生学习时间为周一至周五,非全日制研究生学习时间为周六、周日或其他业余时间。
3.学术型硕士生学制为3年,专业学位硕士生学制为2-3年;博士生学制为3年。
六、报到入学
新生应按时报到。不能按时报到者,须有正当理由和相关证明,并向报考学院书面请假。无故逾期2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入学时(9月1日前)未取得相应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者,取消录取资格。
七、学费
学校按学制收取学费,港澳台侨研究生在学期间相关收费标准与内地(祖
国大陆)研究生相同,具体各专业学费标准见我校财务处网站学费公示栏(http://cwc.jnu.edu.cn/)。
境外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的学费标准另行规定。
八、住宿
(一)学校为全日制研究生提供校内宿舍,收费标准约4000元/年,学校会根据宿舍实际安排情况适当调整收费标准。
(二)非全日制研究生学校不提供宿舍。
九、奖学金
2018级研究生新生可申请:
1.教育部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
2.教育部台湾学生奖学金。
3.国务院侨务办公室海外学生奖助学金。
十、毕业与学位授予
修满规定学分,通过学位论文答辩,且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可获得中国教育部认可的研究生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十一、联系方式
1.有关申请资格、申请方式的咨询与申诉
暨南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地址:中国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西601号
邮编:510632
电话:+86-20-85220045 +86-20-85223932
传真:+86-20-85223790
E-mail: oyzb@jnu.edu.cn
2.有关专业、课程、学习与考核方式等咨询
招生专业目录及各学院联系方式见《2018年暨南大学招收港澳台侨和来华留学研究生专业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