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积极开展廉政谈话工作的通知

校内各单位:

根据学校党委的工作部署和《暨南大学廉政谈话制度》的有关精神,学校纪委决定于今年下半年在全校开展一次对全校科级以上领导干部的廉政谈话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此次廉政谈话的对象为各单位科级以上领导干部,重点为新任职的科级以上领导干部;从事人事、组织、招生、基建、采购、财务、纪监审工作的干部;发现有苗头性问题或存在轻微违纪行为的干部。

二、此次廉政谈话的内容为:对科级以上干部要进行干净干事、拒收红包、礼品、不搞互相宴请的廉洁自律谈话;对新任职的干部进行履职廉政谈话;对主管人、财、物等的重要部门的干部,提出廉洁自律的要求;对有苗头性或存在轻微违纪行为的干部要进行诫勉谈话。具体要求见《暨南大学廉政谈话制度》

三、要求各单位党政领导、专兼职纪检监察干部(含基层党委、纪委、党总支负责纪检监察工作的委员、书记)结合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工作,把此次廉政谈话工作落到实处。请各单位于12月25日前将此项工作的书面总结及各位干部谈话记录表(可用复印件)交到学校纪监审办公室。各单位按干部数向学校纪监审办公室领取正式表格。

请各单位党政领导齐抓共管,认真做好此项工作。

附件:1.廉政谈话提纲

      2.               2.廉政谈话记录表(样式)

 

中共暨南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

                        2004年10月12日

廉政谈话提纲

一、副科以上领导干部必谈的内容:

你知道“四大纪律、八项要求”的内容是什么?

你知道领导干部“六个不准”的具体内容吗?

你知道我校党政领导干部外出请示报告制度吗?

你学习过《暨南大学关于加强对学校各级党政主要负责人监督的实施办法》吗?

请汇报你任职以来的廉洁自律情况。

转达群众对其他在廉洁自律方面的意见和建议(若有的话)。

提醒其加强勤政廉政建设,认真履行“一岗双责”。

二、新任职干部增加的内容:

必须告知新任的干部,要认真学习政治理论,不断提高思想政治素质;要认真学习上级和学校有关党风廉政建设的文件、规定,做到洁身自爱,廉洁自律,廉洁从政;要严格要求自己,爱岗敬业,恪尽职守,努力工作,不辜负领导的重托和教职工的期望。

告知其学习我校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文件。

暨纪〔2004〕2号文第五条内容

三、重要岗位干部增加的内容:

必须提醒在重要岗位工作的干部,要严格执行上级和学校的规章制度,在执行公务活动时,不能接受有妨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不能参与高消费娱乐活动,不能违反规定收受“红包”,礼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要正确使用手中权力,不能利用手中权力,吃、拿、卡、要刁难服务对象。

遇到赠送“红包”、礼金、礼物等问题时,你如何处理?

你如何看待接受监督和互相监督?

你觉得在重要部门工作,如何才能做到“干净干事”?

四、有苗头性问题、轻微违纪干部加谈的内容:

对群众有反映,可能会出现腐败情况的,转达群众反映,同时提醒其自查自纠,健全规章制度,堵塞漏洞,防止腐败问题的发生。

对群众有举报,经查有轻微违纪行为的干部,要讲明其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和作风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并进行批评教育或诫勉谈话,讲明组织认为需要提醒的、告诫的其它问题,教育其严于律已、警钟长鸣,避免犯更大的错误。